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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打赢人民战“疫”】贵南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第27号)
来源: 贵南新闻网
发布时间: 2022-05-18 09:59:43
编辑: 陈静

贵南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
(第27号)

截止5月15日21:30,贵南县城关地区(包括茫曲镇河州村、毡匠村、加土乎村)、过马营集镇、森多集镇区域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共24678人,检测结果均呈阴性。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5月15日24:00起,解除全县静态管理,恢复正常工作生活秩序。

为高效统筹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和常态化疫情防控,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防控要求通告如下:

1.坚持“非必要不出县”,禁止县域内人员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发生地区,特别是西宁市、黄南州泽库县,严禁跨州、跨县流动,乡镇与乡镇之间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对确需出县的,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须主动向所在单位或社区报备,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审批后报县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2.坚持“非必要不来县”,倡导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发生地人员暂缓来县返县,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州)的其他区域人员非必要不来县。对确需来县返县的,严格执行提前报备制度,在返县前48小时向所在单位、村(社区)报备,在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基础上,全面实施“3+2”健康管理,抵县后1小时内完成第1次落地检,48-72小时内完成第2次核酸检测,未按要求执行落地检的,超过6小时健康码将被赋予“黄码”,超过12小时健康码将被赋予“红码”。对红码人员执行“14天集中隔离+5次核酸检测(第1、4、7、10、14天检测)”管控措施;黄码人员执行“7天集中医学隔离观察+3次核酸检测(第1、4、7天检测)”管控措施;行程码带“*”号和西宁市城中区、城西区、城北区、湟中区、湟源县、大通县、黄南州泽库县人员执行“5天居家隔离观察+3次核酸检测(第1、3、5天检测)”管控措施。

3.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加大人员排查力度,提前掌握返县人员行程轨迹、抵县时间、乘坐交通工具、停留时间等信息,构筑群防群控抵御疫情的严密防线,确保来返县人员底数清、情况明,管控及时。

4.广大干部群众除工作必要和生活必需外,尽量居家、减少外出,做到“工作点—居住点”两点一线。自觉做到不出门、不串门、不访友、不聚会、不聚餐,不组织或参与任何聚集性活动,减少人员聚集。坚持“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最大程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5.按照“能减则减、能少则少”原则,严控聚集性活动规模,除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大会议活动外,原则上不举办任何会议,确需举办会议的,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由主管县级领导审批同意后,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在做好疫情防控措施的情况下方可举办。

6.尽量减少出入公共场所的次数和停留时间,在公共场所要主动配合场所工作人员做好戴口罩、测温、“双码”查验等防控工作,与他人保持“2米线”安全距离。

7.各类公共场所要落实主体责任,每日至少进行2次场所内消毒消杀工作,并做好消毒记录。对高频次接触的物体表面(如门把手,电梯间按钮、扶手,收银台,购物车、购物篮,临时物品存储柜等),每天至少在早、中、晚各消毒一次,可根据客流量情况适当增加消毒次数。公安、市监、发改、卫健等监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各自监管责任,确保消毒消杀工作落实到位。

8.落实冷链物流第一落点对物、车、环境全面消杀责任,建立完善进、销、储、运等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可追溯制度,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对邮件、包裹、快件等物品坚持“凡进必消”,未经消杀不得入库、不得流转,对运输工具,进行运输前后预防性消毒。加强冷链物流(含外卖)从业人员培训,提升自我防护意识。

9.要牢固树立“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强化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的理念,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严格坚持戴口罩、勤洗手、用公筷、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全面做好个人防护。若个人或同居人员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等不适症状,全程做好科学防护,尽快就近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贵南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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