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温馨提示
广大人民群众朋友:
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加快推进我州15-17 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尽快建立全民免疫屏障,现将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根据省、州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安排,自2021 年8月5日起,我州全面开展15-17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每一位公民应当履行的义务和责任,我州15-17岁(无论是否海南州辖区户籍),无疫苗禁忌症人员均属于“应接尽接”人群。
二、请15-17岁人群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由监护人陪同在规定时间到就近接种单位接种,监护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三、受种对象和监护陪同人员在进入接种单位时应佩戴口罩,并出示健康码,避免空腹接种,自觉遵守接种秩序。接种疫苗后,请务必在接种现场留观 30 分钟,如出现不适,请积极配合现场医护工作人员的处置。
四、完成疫苗接种后,仍要继续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牢记“ 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少聚集、公筷制”等防控措施,保护自身和家人的健康。在此,温馨提示所有的家长朋友发动家庭成员、身边亲朋好友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做到“ 应接尽接、应接必接、应接快接”。
海南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
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