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为助力乡风文明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过马营镇建立健全“一榜两组三约”乡风文明治理机制,结合党建引领乡风文明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模范带头作用,破除陈规陋习,弘扬文明新风,着力提高全镇农牧民群众文明素质和乡村社会文明程度,努力形成良好社会风尚,力争实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一是设立乡风文明榜,“榜”出文明新风。镇党委充分发挥镇村基层党组织作用,成立了镇村两级乡风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将乡风文明作为镇党委、政府重点中心工作,纳入对村(社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召开了全镇乡风文明建设工作动员大会和推进会,并成立宣讲组进村入户开展乡风文明政策宣讲,将乡风文明“八项活动”与全镇各项工作同步推进。截至目前,集中宣讲16场次,参与群众达8000余人次,悬挂横幅60余条,发放各类宣传册800余册,确保乡风文明行动取得了实实在的成效。全镇各村(社区)也经过村民(居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在14个村(社区)村务公开栏里设立了“乡风文明榜”,公开上榜表彰先进、曝光陋习,用群众身边的人、身边的事教育引导群众,在全镇农牧民群众中引起了广泛响应,各村聚众赌博、酗酒滋事、不尽赡养义务等不良现象大为减少,遵纪守法、敬老爱幼的文明新风得以形成。
二是建立健全“两组”,“组”成自治体系。各村(社区)通过村民(居民)大会推选有威望、守规矩的人选成立了以村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乡风文明理事组,负责开展乡风文明评议、红白事料理、禁黄赌毒及乡风文明建设日常工作,并发动村民积极参与村级事务管理。同时,成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下设的“乡风文明监事组”,负责监督建设文明乡风、创建文明村镇、推动移风易俗、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和执行村规民约等工作,广泛调动了群众参与,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形成了群众讲、群众干、群众评、群众管的自治管理氛围,确保了乡风文明建设各项工作形成常态。
三是制定完善“三约”,“约”出和谐民风。结合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的指导意见》(南发〔2019〕14号文件通知要求,我镇按照合法、民主、平等、实用、通俗的原则,选派工作人员深入村社,结合各村(社区)、寺院实际指导制定修改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寺规僧约》,有效将法治、自治、德治结合起来,确定了本地区婚丧嫁娶相关费用“六不超”,即结婚彩礼不超过0.5万元,金银饰、衣服不超过2万元;宗教人士布施每人每天不超过100元;丧葬费不超过3万元;宴席费每桌不超过800元;婚丧随礼不超过50元等。
截至目前,全镇各村(社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改完善初稿均已完成,《寺规僧约》正在修改完善中,切实形成了乡风文明建设有人管事、有章理事、规范办事的良好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