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2019年度职工医疗保险金缴纳工作已启动,为保障我县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基本医疗保障需求,根据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州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南政[2018]188号文件规定,县就业局决定从即日起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给予缴纳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单位缴费6%、个人2%,另外大额医疗费用人均200元由个人缴纳。凡2018年12月以前安置并自愿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到就业局进行登记,2019年1月以后安置的按规定必须参加职工医疗保险,请公益性岗位人员抓紧时间到县就业局办理相关手续,并相互转告,逾期不候。
登记日期:2019年3月14日至3月31日
咨询电话:8502477
联 系 人 :党海霞
特此通知
贵南县就业服务局
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