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6月25日,我院检察长哇赛加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改某等四人共同盗窃一案,该案由贵南县人民法院院长才项仁增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整个庭审过程严谨有序,条例清晰,庭审近五个小时,审判长宣布择日宣判。
此次“两长”直接办案,同庭审理案件是我县法检两院深化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实践。
庭审中,宣读起诉书、讯问被告人、按照证据种类出示相关证据,对庭审的争议焦点进行了答辩,并就案件的定罪量刑及引发的社会思考发表了公诉意见,充分展现了检察公诉人应有的法学理论功底和沉稳抗辩的职业水准,同时也体现出检察公诉人通过案件对社会稳定、道德风尚等起到的教育及引导作用,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入额的院领导直接办案,并对案件结果终身负责,真正实现了“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理念及“以司法办案为中心”的检察理念,是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的生动体现,自司法责任制改革启动以来,我院认真贯彻落实司法体制改革的相关要求,院领导直接办案已成为一种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