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各县委宣传部、环境保护和林业局、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基本方略”及“推进绿色发展”重大要求和省委省政府“五四战略”部署,积极开展“绿色细胞工程”行动,加快推动全社会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依据《青海省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2016-2020年)》,按照每两年评选一次的规定,州绿色学校评定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州范围内开展第十批青海省绿色学校推荐工作。请各县委宣传部、环境保护林业局和教育局按照青海省绿色学校评审标准,择优推荐已命名的州级绿色学校作为省级绿色学校创建参选单位,已被评选为省级绿色学校的单位不再参选。第十批省级绿色学校名额为10所,推荐日期截止到4月18日。推荐工作结束后,由省环境保护厅会同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组织考核组共同对参选学校进行实地检查和综合考评,并在青海新闻网等媒体对确定的拟选单位公示后进行命名表彰。
联 系 人:乔世鹏
联系电话:0974-8512081 13619740101
附件:1、青海省绿色学校评审标准
2、青海省绿色学校申报表
3、历年青海省绿色学校选定单位汇总表
4、历年海南州绿色学校选定单位汇总表
海南州委宣传部 海南州环境保护局 海南州教育局
2018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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