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为切实做好2018年春季开学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进一步预防学校群体性食物中毒和突发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我局结合《贵南县开展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南发〔2018〕4号文件精神,于2018年3月20日,开展中小学校食堂及餐饮行业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一查学校食堂食品原料处理情况;二查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责任制的建立;三查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和台账记录、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四查食品生产加工规范操作、餐厨垃圾回收管理、食品添加剂采购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情况是否符合要求;五查餐饮行业存在的安全问题。检查中发现,过马营镇寄宿制小学购进的油饼存在包装标识与供货商的资质不符(该油饼供货商为贵德县香麦园糕点房,但其包装标识为贵德县河阴镇郭拉村四社241号),经调查核实,该糕点房与该加工厂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但位于贵德县河阴镇郭拉村四社241号的加工点已于2017年7月份因卫生条件不达标被贵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经营许可证。根据此情况,过马营所第一时间反馈至县局,我局迅速召开局务会后,协调贵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该事件,因该店为贵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管辖范围,现已将过马营所调查的证据材料移交至贵德局处理。后续,我局将继续配合落实该事件的调查取证等工作。
截至目前,我局执法人员共检查学校食堂12家,餐饮服务单位42家,期间,对餐饮服务单位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4份,并要求立即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