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经营商户朋友们:
首先,感谢你们多年来对贵南城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为了创建整洁、优美、文明、和谐的城镇环境,维护县城正常秩序,给广大居民的生产生活及出行提供便利条件,县城管局于2017年10月-12月三个月持续维护城镇管理等宣传工作,在团结广场划分临时摊位解决了部分商户占道扩营的需要。春节将至,根据座商归店、农贸归市、摊占归区的要求,请广大经商户遵守以下规定,以便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市场秩序。
1、各门店经营户必须在店内经营,不得骑门摊、傍门摊等占用人行道路及公共场地摆摊设点或加工制作商品等其他经营活动。
2、不得在店门及橱窗上(含玻璃橱窗内)乱张贴、乱涂写乱挂,影响市容观瞻。
3、不得将机动车、非机动车(送货三轮车)随意停放在店门前人行道。
4、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保持门店周边环境整洁有序,按规定倾倒生活垃圾,不准在街道果皮箱内倾倒生活垃圾。
5、严禁在树木、电杆、路牌等设施上晾晒、悬挂物品。
6、不得播放高噪音广播及音响设备扰民。
县城管局执法人员将随时出勤巡查,如发现违反以上规定的经营户,将严格按照《海南州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贵南县城镇管理违章处罚细则》之规定执行。
有需要,请致电:0974-8501977,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最后,祝各位商户朋友事业兴旺、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2018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