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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南县“四条禁令”全面加强草原生态保护工作
来源: 贵南新闻网
发布时间: 2015-05-05 10:19:29
编辑: 卢世刚

  青海新闻网讯   贵南县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三区”战略部署,将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确立为全县生态文明建设的首要任务,创新举措,强化落实,及时出台禁垦、禁建、禁采、禁牧“四条禁令”,全面加强草原生态保护工作。一是坚决禁止开垦草原。积极组织村级草原生态管护员进行广泛深入宣传,狠抓农牧民群众和农机主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强化草原监理职能,在春耕季节及时派出督查小组深入田间地头加强监督检查,严防开垦草原、挖壕造沟、打土墙等破坏草原行为。加大对开垦草原等破坏草原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对构成刑事责任集体和个人及时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二是严禁草原乱建乱搭行为。进一步推进草原建设许可制度落实,明确乡镇、村及农牧、国土、环林等部门责任,合力执法,整治草原乱建乱搭行为,严禁占用草原。科学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畜用暖棚等建设项目,严格遵循“拆旧建新、原址翻建”的原则,依法进行申请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对违规乱建乱搭的坚决依法严惩,并按违章建设进行拆除处理。三是加强草原野生植物采集管理。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禁止采集和销售发菜制止滥挖甘草和麻黄草有关问题的通知》、《甘草和麻黄草采集管理办法》等办法制度,严禁采集发菜,制止滥挖甘草、麻黄草和虫草等草原野生植物,对承包草原采集草原野生植物的人员,及时进行说服、劝阻工作,严格依据草原野生植物保护和建设规划,切实加强对草原野生植物采集证和采挖活动的管理,明确草原承包经营者保护和建设草原的责任,严禁无证采挖和违规采挖。四是严格执行禁牧及草畜平衡制度。进一步强化草原生态管护队伍建设,不断加强草原管护业务培训指导工作,强化管理,落实责任,严格按照各自分管的区域,与农牧民签订严禁开垦草原、挖壕造沟、打土墙、草原防火、禁牧减畜、草畜平衡等内容的目标责任书,实行管护员工资报酬与奖补发放资金挂钩的考核奖补机制,增强责任意识,调动积极性,切实发挥村级草原生态管护员的监督管护作用。(何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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