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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南县“多措并举”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规范管理
来源: 贵南新闻网
发布时间: 2014-03-04 09:43:58
编辑: 卢世刚

  青海新闻网讯   贵南县把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管理使用作为村级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制定管理办法,从产权关系、资产账目、管理使用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为确保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作用提供有效保障。

  完善制度,统一规范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固定资产使用、文化活动、培训教育、设备安全使用与日常维护等管护制度,落实村“两委”会、党员“三会一课”、村民议事、村务党务公开、村干部值班等工作制度,努力做到实用、统一、规范,使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能常开、常用,方便党员学习、群众办事和开展各种活动。

  一村一档,完善档案管理。明确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资产监管责任,建立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文字图片档案和工作台帐,达到“一村一档”的要求,所有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资产档案报各乡镇党委、县委组织部存档,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使用情况、修缮维护等情况随时记录,日常财产管理实行随添随登的动态登记制度和换届移交制度,保证做到账房相符。

  强化管理,充分发挥作用。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管理使用纳入村级组织目标责任制考核,由乡镇与村签订管理使用责任书,明确权属、功能和使用范围。切实发挥“主阵地”作用,集中处理村级事务,设立固定的村务、党务公开栏和劳务信息、致富信息、科技知识宣传栏,为党员群众提供信息服务,定期对党员群众进行教育培训,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发挥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议事决策、联系群众、教育培训和文化娱乐的作用。

  明确产权,加强资产监管。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及其配套设施属于国有资产,由县财政部门和各乡镇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村集体拥有使用权。各村明确活动场所管理人员、建立资产登记簿,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及其所有配套设施进行全面登记造册,建立健全资产档案,严禁个人或集体随意将活动场所进行出售或抵押,防止侵占、挪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资产现象发生,从制度上杜绝了村级活动场所资产流失。(班玛多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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