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2013年3月21日,贵南县沙沟乡洛合相村村民清淤涝池时,将东吾羊村村民完某栽植在涝池内的300株乌柳毁坏,引起土地权属争议。4月2日县森林公安分局决定对洛合相村民毁坏林木一案给予林业行政处罚,由洛合相村支付东吾羊村村民完某林木损失赔偿3900元,当时完某不服,且不听众人劝阻,多次越级上访。
5月13日,贵南县司法局积极与完某沟通了解,说服了上访。随后积极协调沙沟乡政府、县森林公安分局工作人员踏看现场,召集两村老农代表、调委会成员等深入调查了解,找准问题的切入点,了解双方的诉求,提出切合实际的协商和解方案。通过耐心做双方思想工作,以尊重历史、互谅互让的原则,最后取得调解成功。最终由洛合相村支付林木损失赔偿3900元的基础上,县环保林业局帮助完玛太解决网围栏15卷,水泥立柱50根。完某表示从此不再与洛合相村有土地权属争议地内栽植树木、拉设围栏等事项。(通讯员 仁青才让)